香港的僱主和僱員可以選擇不同的退休計劃。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比較公積金和強積金這兩種主要的退休計劃。
職業退休計劃公積金(ORSO)和強積金計劃(MPF)是香港的兩個主要退休計劃。公積金是自願的,而強積金是強制性的,適用於所有 18 歲至 64 歲的僱員。
讓我們更詳細地談談這兩個方案,看看哪一個是更好的選擇。
ORSO是一項於1993年在香港推出的退休計劃條例。它為職業退休計劃的運作提供了框架,並要求僱主為其僱員的退休儲蓄作出供款。
ORSO 計劃可以是固定繳款類型或固定福利類型。定額供款計劃與強積金計劃相似,僱主作出的供款由受託人管理。
這與固定福利計劃形成鮮明對比。在固定福利計劃中,僱主負責為僱員做出投資決策,因此也承擔投資風險。用人單位承諾在員工退休時根據員工的服務年限和工資向員工支付一定的福利。
僱主對職業退休計劃的供款可以免稅,最高為僱員工資的 15%。僱員的供款限額為每月港幣 1,500 元(每年港幣 18,000 元)。
強積金是一項退休儲蓄計劃,要求僱主將部分僱員薪金供款予獲批准的強積金計劃。僱員亦須為其自己的強積金帳戶供款。
強積金計劃於 2000 年推出,截至撰寫本文時,對於月薪 7,100 港元或以上的 18 至 64 歲僱員是強制性的。繳款在繳納稅款之前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
強積金涵蓋正式僱員和臨時僱員。臨時僱員在此定義為在餐飲或建築行業工作少於 60 天或按日簽訂合同的僱員。正式員工被定義為按合同受僱超過 60 天。
強積金計劃分為三種類型:集成信託計劃、僱主營辦計劃和行業計劃。
集成信託計劃是最受歡迎的,僱主和僱員都可以使用。在集成信託計劃下可以設置三種類型的賬戶:供款、個人和 TVC(可免稅的自願供款賬戶)。
僱主營辦計劃適用於特定僱主及其聯營公司或子公司的僱員。您不能在僱主贊助的計劃下設置個人賬戶。
行業計劃適用於建築和餐飲行業的臨時僱員和正式僱員。在行業計劃下,您可以設置供款、個人或 TVC 帳戶。
公積金ORSO和強積金MPF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供款、投資組合、歸屬計劃和提款。
在 ORSO 下,捐款受信託契約和管理規則的約束。沒有固定的繳費率,繳費金額由僱主決定。
強積金的供款是根據僱員的相關入息計算的。相關收入包括薪金、工資、休假工資、津貼、獎金、佣金和酬金。
相關收入不包括長期服務費和交通補貼等非貨幣性收入。
上表總結了不同收入水平的僱主和僱員供款。
月薪低於 7,100 港元的,僱主按其收入的 5% 供款,僱員無需供款。
對於每月 7100 至 30,000 港元的薪金,僱主和僱員各貢獻其收入的 5%。月薪超過 30,000 港元的僱主和僱員供款上限各為 1,500 港元。
每日合約僱員的每日最低收入為港幣 280 元,最高為港幣 1,000 元。對於低於最低工資(280 x 支付期的天數)的工資,僱主必須將其自身收入的 5% 供款給僱員的強積金計劃。
對於介於最低和最高上限之間的工資,僱員和僱主各貢獻其收入的 5%。超過最高工資(1,000 x 天數)的工資,繳款上限為收入的 5%。
對於週薪僱員,最低工資為 1,960 港元(280 x 7),最高工資為 7,000 港元(1,000 x 7)。對於低於最低工資的工資,僱主必須繳納其收入的 5%。
每週工資在港幣 1,960 至 7,000 港幣之間,僱員和僱主各貢獻 5%。工資超過 7,000 港元,僱主和僱員的供款應為 7,000 港元的 5%。
強積金供款可透過多種渠道,包括傳真及電郵,並以支票、匯款或自動轉賬方式繳付。以下是通過每種方法付款的一些最佳做法:
如存入支票,請先與受託人確認強積金投遞箱的位置及投遞箱的截止時間。
ORSO 計劃提供廣泛的投資選擇。這裡的最終投資決定由僱主決定,並且可以不時更改。
強積金計劃亦為僱員提供廣泛的投資選擇。強積金計劃成員可獲提供多項基金,供其選擇首選投資。如果會員未能選擇基金,受託人會自動投資會員的出資。
得益於 DIS(默認投資策略),自動投資成為可能。 DIS 功能包括費用上限、風險分散和風險降低。
強積金計劃成員可透過轉換基金或重新平衡投資組合來改變其投資組合。基金轉換是指會員贖回部分或全部強積金基金,並投資於另一隻強積金基金。
重新平衡投資組合意味著改變基金組合的平衡。這通常意味著贖回部分基金並將其再投資以達到平衡的選擇。
ORSO 的歸屬時間表取決於計劃的類型。界定供款計劃依賴於歸屬比例,該比例指定僱員在完全歸屬於該計劃之前所需的服務年限。
例如,如果歸屬規模為 3 年,則一名在公司工作滿 3 年或以上的員工將完全歸屬於該計劃。如果員工在 3 年之前離開公司,他們將無權享受該計劃的福利。
固定福利計劃使用的公式考慮了服務年數和最終工資。
強積金計劃沒有歸屬期。這意味著員工從入職第一天起就完全享有該計劃。但注意這並不意味著可以立即提款。
公積金提取取決於該計劃的規則。僱主決定退休年齡。這意味著如果員工在指定退休年齡之前離職,他們的福利將使用歸屬比例或預定公式計算。
強積金福利可在 65 歲時提取,計劃成員有三種處理強積金資金的選擇:一次性提取、分期提取或留在計劃內。
成員如要提取強積金資金,須向計劃受託人遞交完整表格及身份證明文件。
會員可以在退休前從其賬戶中提款,但僅限於某些情況下,例如至少 60 歲提前退休、永久從香港移居、小額餘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死亡或絕症。
提前取款的要求如下。
提前提款所需的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文件、申請表格、法定聲明表和醫療證明,具體取決於提前退出的原因。
ORSO 和強積金都是可行的香港僱員退休計劃。他們不同的供款額、投資選擇、歸屬時間表和提款規則使僱主在幫助員工投資時有多種選擇。
僱主可以決定是否提供職業退休計劃或強積金計劃,或兩者兼而有之。員工應花時間了解這兩種計劃之間的差異,然後再決定哪種計劃適合他們。